主办单位: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知识产权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划计划

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生态圈的意见

2017-11-22 15:05:08 来源:渝北委发〔2016〕8号
【摘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再造发展优势的必然选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纲要》、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生态圈,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导向、企业主体、要素集聚、人才为先、开放协同”的原则,打造多要素联动、多主体协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换,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目标

着力把握创新圈层特色化、要素功能系统化、资源配置全球化、产业集群高端化,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扩大开放增添动力、人才为先筑牢根基、优化生态激发活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竞争力的创新生态圈,主要创新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区。

——临空创新产业结构基本形成。构建起知识密集、多点支撑的产业结构,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5%,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中心达到1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100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到50家。

——创新生态更加优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科技与产业引导基金、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等深度融合,成果收益共享、股权分红等激励创新的机制更加健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开放、透明,政策和政务环境更加有利便捷,创新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逐渐形成。

二、围绕临空产业方向,构建创新生态圈体系

(三)明确创新产业发展方向。瞄准国际创新前沿,围绕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突出临空产业特色,以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机器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打印、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无人技术等十大前沿科技为发展方向,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快汇聚全球创新资源要素,形成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完善的前沿科技产业集群,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汽车、装备制造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四基”强化工程、“机器换人”计划,开展智能工厂试点,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推动互联网向各领域融合渗透,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新业态。引导商贸、旅游、文化等行业融入绿色、智能、体验新元素,以模式创新、内容创新、管理创新推动传统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

(四)优化创新功能布局。按照各区域板块、开发平台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引导创新要素向重点区域有序集聚,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创新功能布局。仙桃大数据谷重点推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3D打印、无人技术等领域创新发展,搭建八大公共创新平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研发中心。创新经济走廊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智能终端、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打造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前沿科技城。空港工业园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等产业,打造转型升级创新示范基地。空港新城及“三龙”地区重点发展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新业态,打造现代服务业创新基地。各镇街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创新路子,努力形成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

(五)完善创新孵化载体。按照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专业化、多层级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推动感知科技、创意公园、苏河汇等现有孵化载体提档升级,打造成为线上有平台、线下有载体、投资有基金、培训有导师、入驻有创客的高水平示范性众创空间。支持智能终端、虚拟现实、生物医药等新型孵化载体完善实验、检测、小试、中试、样机制造功能,争创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厂房、商业楼宇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建成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载体。发挥好PNP、溢思得瑞、安创空间等国际知名孵化器的作用,建立国际协同信息交流通道,不断聚集创新创业资源,形成产业明确、服务专业、国际协同的创新创业格局。

(六)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生态。依托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借助中新(重庆)第三个政府合作项目等契机,面向全球集聚创新资源、开展合作创新项目。加快与新加坡创新资源对接,主动引进新加坡政府基金进入企业创新领域,促进区内企业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获取海外融资。科学论证并启动实施渝北到新加坡的“超级宽带”项目,加强与新加坡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中新科研人才交流合作水平。鼓励企业牵头、金融机构参与设立产业技术创新并购基金,实施海外研究机构并购。鼓励企业在境外布局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企业加入全球著名大学牵头的国际创新联盟。建立面向全球的创新项目筛选机制,经常性举办智库论坛和各类创新大赛等活动,跟踪前沿科技成果,甄选全球优质项目落户渝北。

三、加大引进培育力度,聚集创新生态圈要素资源

(七)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聚焦产业发展需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广纳海内外优秀创新人才。深入实施“临空海外英才千人计划”,通过搭建事业平台、创新体制机制、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充分发挥海外人才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制定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企业、知名大学和政府“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制度,重点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人工智能等十大前沿科技,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新型编程工具开发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领域引进和培养一批国内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加大高层次卫生、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助推高水平医院、知名学校建设;依托大数据学院等机构,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创新实践基地,培养一批高级技工、技师等“土生土长”的应用型人才;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面向国内外聘请在汽车、智能终端、智能装备、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的成功企业家和知名专家学者,为科技型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对初创企业和创业者进行辅导。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职称评定、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在区级中小学开展探究式、启发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培养学生创新思维。

(八)培植高水平科研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发展需求,引进和培育双管齐下,加快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增强技术供给能力。完善高端研发机构引进激励政策,采取一次性奖励、研发人员工资补贴、科研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等措施,引导全球创新型企业、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和知名大学来渝北设立研发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职院、重庆市机电院、长安汽研院、重庆纤维研究院等创新主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源头供给。加强国际协同创新,鼓励龙头企业在全球范围吸收先进创新资源,建设一批同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九)培育科技型企业。采取政策引导、资源整合等综合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顶级科技型企业落户,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茁壮成长,形成大中小型企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企业丛林”。出台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政策,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利用科技创新券、贷款贴息、创业补贴、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适时跟进股权投资、上市辅导、转型孵化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和“巴渝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在全区科技型企业中遴选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推动科技型企业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汽车、笔电、服装、装备制造等传统企业采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

(十)建立科技金融支撑体系。推动财政资金“拨改投”、“拨改贷”、“拨改保”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壮大区科技“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科技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形成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对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无息贷款和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按贷款时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给予贷款利息、登记费、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等方面的补贴;鼓励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产品,对企业购买的科技保险产品给予一定补贴。利用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设立区科技型企业上市储备库,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成立互联网众筹平台,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新型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创新生态圈内生动力

(十一)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对科研项目立题的导向作用,设立以区内企业家和产业专家为主体的渝北区技术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参与区内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和科研项目立题决策。落实《渝北区加大研发经费支出支持办法》,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研发准备金,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新增研发支出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建立创新成果收益共享机制,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优先支持实施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和分红激励的企业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奖励。深化研发机构法人化改革,鼓励企业组建“有高层次人才、有股权激励机制、有战略投资者、有对外技术服务”的新型独立法人研发公司。加大支持科研人员占股激励力度,对有区财政资金占股的独立法人研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区财政资金占股部分可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

(十二)促进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设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科研攻关项目,攻克手术机器人、无人驾驶、3D打印、云计算平台技术、海量数据存储、新型数据挖掘分析等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引导扶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研发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支持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支持社会民生领域的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解决制约健康教育、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交通城建等领域的技术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全民共享。落实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对市场认可并经专业评定的市级新产品,区财政连续两年按新产品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市级重大新产品,补助时间延长至三年。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围绕渝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政府购买实际需要,每年直接或间接给予科技型企业一定金额的政府采购订单。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采购及风险补偿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约方式约定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对约定采购的创新产品及服务研制失败的,给予生产服务提供商相关保险费用补贴。

(十三)鼓励企业进行模式创新。积极发展产业链垂直整合、流程外包等新模式,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经济平台。支持长安等重点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或委托加工,集中资源开发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下一代产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研发外包,将委托外部研发经费支出纳入补贴范围。鼓励企业对接仙桃数据谷,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技术,探索建立新型生产、营销和服务模式,实现定制化生产和精准销售。推进网格化制造试点,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智能化管理。

(十四)实施品牌、标准、专利战略。积极协助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渝北产”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重点支持企业在新兴产业先行制定企业标准。完善专利资助和奖励支持政策,重点培育一批掌握市场先机的核心关键发明专利的企业。探索建立专利银行,加强对优质科技成果的储备,对企业购买优质科技成果的,按成果转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购买方补助。实施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提升计划,鼓励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打造支撑平台,促进创新生态圈要素联动

(十五)搭建公共创新平台。搭建消费者大数据分析库、移动计算技术解决方案、机器人图像芯片设计平台、全套3D打印平台、智能样机创新中心、产品外观设计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样机营销平台等八大核心公共创新平台,引导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创客到平台开展创新活动。支持组建专业中试基地,为我区微电子系统、新型人体修复材料医疗器械、虚拟现实设备、大数据关键设备、新一代通讯设备等领域提供产品中试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创新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劵试点,支持科技型企业购买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推广等专业化服务。

(十六)打造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企业家之间的沟通,通过企业家俱乐部、网上交流平台、科技创新企业联合会等方式,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打造科技资源服务平台,统一登记管理可供共享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数据、文献、实验材料等资源,推动科研资源共享。鼓励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建立会员制的新型协同创新研究实体,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推广开放式研发设计新模式,促进产业链横向和纵向协同创新,实现资源分享、成本分摊。鼓励长安工业等军工企业与地方企业共建军民融合创新和产业化基地,充分发挥军工企业技术、装备、人才优势,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和产业化互动。

(十七)建立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加大对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市场的培育,打造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成果技术交易平台,与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及国内外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对接,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鼓励科技成果在区内进行转化,由区级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在区内进行转移转化的,其所得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对获得国家、市级支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项目并在渝北转化的,按市级资金资助额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支持。鼓励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等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科技项目立项支持。实施“智资”对接,建立技术转移机构与各类基金的常态化对接机制,重点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项目进行扶持。

六、优化创新环境,营造创新生态圈良好生态

(十八)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改进区级财政科技资金配置与管理方式,强化市场化导向作用,财政经费用于市场类和企业牵头实施的科技项目比例均不低于80%,逐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具体项目。建立完善《产业发展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引导产业发展、项目引进方向;“负面清单”划定行业限制、经营边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的规定和做法,纠正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及时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企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建立高效灵活的一站式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国土、规划等全流程服务。

(十九)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加强两江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诉讼费“先垫付、后支付”的快速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以仙桃智能样机中心为试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认证示范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救济和行业自律,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构建知识产权维权联盟,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二十)建设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快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吸引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新城区突出国际航空都市特色,严格控制重点区域产业形态、建筑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做到功能合理、色调协调,打造具有人文特点的建筑、景观和街区。老城区重新高起点规划布局,加快补齐医院、学校、公园、停车库等短板。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开展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区空气质量、城市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形成利于创新创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十一)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奖励力度,健全区科技进步奖制度,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引导科技工作者恪守科学伦理和学术道德,建立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制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单位和个人在创新活动中勤勉尽责但未达成预期目标的,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政绩考核和提拔使用;对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理念正确、程序正当的创新举措与现行政策有一定冲突,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免除单位和个人相关责任;对创新改革探索违反程序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及时叫停和纠正;对抵制、阻挠、延误改革创新,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责。引导企业经营者培养以“创新、冒险、进取、宽容、诚信、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一批创新人物、创新企业、创新团队典型。结合新兴产业发展,适时开展科技创新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创新、人人参与创新体验的新景象。

七、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创新生圈建设

(二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对创新发展负有第一责任,必须将“第一动力”放在全局中优先谋划、优化落实。建立科技创新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创新生态圈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重大政策建议。从上到下建立严格责任制,责任到人,督查到位,抓好落实。建立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的稳步增长机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评价指标,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社会创新成果。建立以市场为主、同行参与的第三方创新评价监督机制,科学评价创新主体的能力和成效。

(二十三)形成推动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各部门要把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目标和推进措施,扎实推进。科技部门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好统筹协调,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要加大对创新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的总结推广,加强对企业、院所、高校、协会的调研、指导,提供各项优质服务。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要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教育和科技普及,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


== 附件下载==